企业债过渡期结束转常规 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

金融财经
2023 10-23 20: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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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证监会就过渡期后转常规相关安排做出公告。公告从具体时间、转常规后企业债券受理审核注册以及转常规后企业债券登记托管、监管与风险防控等方面做出安排。

  根据公告,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自2023年10月23日9时起开始受理,同时取消企业债券原预约申报环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结算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

  项目衔接安排方面,对于过渡期结束前已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由中央结算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平移至发行人申请文件所列的交易所,由交易所负责后续审核等工作。对于过渡期结束前未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发行人可自主选择一家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审核注册安排方面,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申请文件、审核注册程序等,按照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执行。

  发行备案安排方面,企业债券由交易所负责发行备案,并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发行。过渡期结束前已完成注册的企业债券项目,由注册批复文件所列的交易所负责发行备案。

  同时证监会称,转常规后,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安排总体保持不变,在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挂牌)交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按照相应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照现行工作职责指导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单位,继续做好企业债券的交易组织、自律管理、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强监管协同与信息共享,保障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企业)债券监管和风险防控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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