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新华保险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投资试点基金的议案,进一步披露公司与中国人寿合资私募的细节。
根据股东大会最新通过的议案,这只这个暂定名为“鸿鹄志远”的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可变更,投资范围大致分两类。
一是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续竞价、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配售(港股)、配股(A股)/供股(港股)、与单一或组合交易对手间的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可转债优先配售、转融通证券出借等。
二是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管理类投资品种。
其中,议案特别提到,在股票市场进行投资时,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大市值、流动性好及较高市场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议案还显示,基金的规模、新华保险及中国人寿的资本承担经参考基金的资本需要及双方出资意向由双方磋商后厘定。基金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兼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一名,分别由中国人寿、新华保险提名,任期均为三年。后续可由新华保险提名基金的执行董事。
据记者了解,目前该基金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在流程上,该基金需要完成工商注册、中基协备案、实际出资,才能进入投资决策流程。对于相关流程的时间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在按部就班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