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秦铭明 近期,监管部门调整更新了证券公司白名单评估标准。
最新评估标准分为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合规内控、风险控制、同业竞争、受处罚情况和其他等六部分内容,框架与旧版标准基本一致,但细化了每项内容的具体要求。
最新评估标准明确,12个月内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5次以上的,不得纳入白名单;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券商,不接受其白名单申请,已在白名单的券商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立即暂停白名单的各项监管便利;已在白名单的券商业务指标触及预警水平的,可给予1个月过渡期,期满仍未达标的调出白名单。
据记者了解,券商“白名单”制度已推行2年8个月,最新一期券商“白名单”发布于2023年6月21日,累计包含31家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本期白名单新增东方证券、东方财富、国联证券、财通证券和西部证券5家公司,同时调出东北证券、国开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4家暂不符合白名单标准的证券公司。头部券商中,海通证券连续八次未登榜。
2021年5月,为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有效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建立了证券公司“白名单”制度。
自“白名单”制度推出运行以来,证监会通过“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把一批治理运作规范、合规风控水平较高的公司纳入,及时调出被行政处罚或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的公司,对行业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和声誉约束。